年終獎個稅如何計算出來的?年終獎到底選擇用哪一種方式繳稅更合算?小編就與您一起來算一算,你自己的年終獎應(yīng)該如何繳納個稅。
年終獎繳稅方式可以二選一
年終獎繳納個稅有新舊兩種算法:第一種是單獨計算,不并入全年綜合所得;第二種是按照新個稅規(guī)定,將年終獎納入全年所得綜合計稅。
先來看看算法一。如果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個稅,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對應(yīng)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可以確定年終獎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以此單獨計算納稅。
也就是這個公式:應(yīng)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舉個例子。假設(shè)A先生年薪為5萬元(減除“三險一金”后),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他的年終獎為1萬元,由此年終獎個稅的算法是:10000÷12≈833元,適用現(xiàn)行稅率表中3%的稅率,由此A先生的年終獎應(yīng)繳稅10000×3%-0=300元。
但如果不用算法一而選用算法二,即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那么A先生全年收入為6萬元,按照年綜合所得稅率適用表,他的全年收入達到但未超過6萬元的起征點,因此無需繳納個稅。
假設(shè)A先生的年終獎不足1萬元,那么又該如何計算個稅呢?按照上述算法一的公式,年終獎不超過1萬元,適用稅率均為3%——比如5000元年終獎,單獨計算其個稅為150元;8000元年終獎個稅為240元,以此類推。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全年收入較低者采用綜合計稅更劃算
那么能不能從上面的例子中得出結(jié)論:兩種算法中,算法二更為劃算,可以少繳一些稅呢?答案是否定的。
盡管上述例子顯示年終獎并入當年綜合所得減少了300元的稅款,但要注意到,這是剛好跟個稅起征點“踩點”的極其特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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