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中,有些企業(yè)試圖通過設立分公司的方式進行稅務籌劃,以為規(guī)模分散后,增值稅可以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征收率計稅,企業(yè)所得稅可以按小微企業(yè)的優(yōu)惠稅率繳納等。
這種籌劃方式是否合理且恰當,需要先了解一些總分機構的稅務知識。
總分公司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區(qū)別
實務中設立分公司后,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分公司選擇獨立核算還是非獨立核算。
很多人認為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不用建賬,這個理解是錯誤的;事實上,分公司采用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只是稅務上的規(guī)定。
在進行分公司稅務登記時要報備核算方式,備案登記時除一般資料外,登記為非獨立核算的一般還需要由總部出具非獨立核算的證明。
而在會計上,無論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都要求單獨建賬,區(qū)別在于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所有賬務需要匯總到總公司核算。
判斷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的關鍵,在于分公司是否從事經營活動(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以及是否在當地繳納增值稅。
1、獨立核算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yè)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會計核算。
一般情況下,在當地負有流轉稅納稅義務,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性質的分公司。
簡單來說,只要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的,都需要登記為獨立核算分公司。
2、非獨立核算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賬制,它本身沒有資本,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撥付,也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級單位賬戶,一切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如果分支機構在當地不從事經營活動,只是負責聯絡、售后服務等業(yè)務,在當地不涉及流轉稅的繳納,可以登記為非獨立核算性質。
二、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分公司能否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
由于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增值稅都在當地繳納,因此分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與總公司的增值稅納稅人類型沒有關系。
總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如果分公司沒有達到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條件,是可以登記成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
所以,一些進項不多的企業(yè),為了降低增值稅稅負,可以考慮成立多個分公司,業(yè)務分流后,按小規(guī)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代加工行業(yè)。這個行業(yè)的成本基本上來自于沒有進項的人工費,一般納稅人稅率13%,小規(guī)模納稅人征收率3%。如果通過設立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分公司,可以節(jié)稅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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