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涉及到連帶責任的話,到時候出了一些問題,自己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也有的是屬于補充責任,那么補充責任和連帶責任的區(qū)別是什么,兩者有什么區(qū)別?
補充責任和連帶責任的區(qū)別是什么,兩者有什么區(qū)別?
補充責任,是指兩個以上的債務人就同一債務共同對債權人承擔責任,但對外(對債權人而言);
先由第一順位的責任人承擔責任,僅在第一順位的責任人無力賠償時,才有第二順位的責任人補充承擔。
連帶責任和補充清償責任依據(jù)的是責任人承擔責任的先后順序,可以將連帶責任分為連帶責任和補充清償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各責任人之間不分主次,任何一個人都無條件對債務(或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補充清償責任則是指連帶責任人之間責任的承擔有先后順序,只有在第一責任人不承擔或不能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其他的責任人才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補充責任:承擔責任有先后順序。典型的補充責任的情形:
(1)一般保證人的責任。
(2)父母離婚后對未成年子女給別人造成的損害,未與孩子共同生活的方承擔補充責任。
(3)第三人致未成年人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承擔責任;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責任的補充賠償責任。
(4)第三人致在安保義務場所的權利人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承擔責任;安保義務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5)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補充責任適用注意事項:
只有在不能確定實施直接侵害行為的第三人或者第三人無力賠償?shù)那樾蜗?,補充責任人才承擔責任。補充責任人的補充責任不是指與實施直接侵害行為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因此不能認為只要第三人無力賠償?shù)牟糠侄加裳a充責任人承擔。即使在第三人無力賠償?shù)那樾蜗拢a充責任人承擔責任的范圍也要與其過錯程度相適應,即與其未盡履行管理職責的程度相適應,否則不能適用補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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