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般商標使用權是10年的時間,自核準注冊之日起算,期限屆滿前需要續(xù)期的可以帶上相關材料到商標局辦理。商標侵權的訴訟時效是3年,超過20年法院不保護。
一般商標使用權是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并且使用年限到期后,商標權人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可以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當地的商標局,按照規(guī)定辦理續(xù)展手續(xù)的一種權利。并且該權利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商標侵權的訴訟時效是3年。知春路網提示您,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條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
商標注冊的流程是:
1.申請人提交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
2.商標局在九個月內審查完畢,對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3.自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對于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按規(guī)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注冊申請。
第二十八條: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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