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商標申請人將商標注冊資料提交到商標局后,收到的可能是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駁回通知書或者是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那么收到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是怎么回事呢?哪些情況下商標局會下發(fā)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呢?
一般來說商標局要求補正的話,是因為申請人在遞交商標申請的時候,申請手續(xù)基本備齊或者是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guī)定,但是有部分內容或者是書面材料是不符合要求的。
以下幾種情況商標局會下發(fā)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通知書:
1、商標注冊申請時填報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不規(guī)范、不具體;
2、填報的商品或服務名稱不屬于同一類別的;
3、申請商標類型錯誤;
4、提交的商標圖樣不清晰;
5、需要對商標圖樣作出說明;
6、肖像商標未進行相應說明、未提供相關公證書。
商標注冊申請的補正注意事項:
1、申請人按照要求對不規(guī)范或不具體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進行補正時,可以修正或刪除。修正時仍應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填寫規(guī)范名稱,但不得擴大商品或服務范圍。
2、因商標圖樣不清或應填寫商標說明而發(fā)回的補正,申請人應按商標局的要求補正,不得對商標圖樣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否則視為無效。
3、申請人按照補正要求修改后,應在相應空白處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申請人是自然人,應由本人簽名。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注冊申請,應加蓋商標代理機構的公章。
4、商標申請人需要按照補正通知書顯示的限定時間之內(通常為30日內,以補正通知書為準)按照指定的內容補正交回商標局。期滿后沒有補正或者沒有按照要求進行補正的,商標局將視為自動放棄商標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雖然不是商標注冊的必經程序,但如果補正不及時,該商標就會被商標不予受理處理,因此,商標申請人也要重視補正,如果申請人對這方面不了解,還是找專業(yè)的代理機構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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