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康巴赫商業(yè)詆毀蘇泊爾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康巴赫商業(yè)詆毀成立,須公開道歉并賠償300萬元。
而此前,康巴赫訴蘇泊爾專利侵權案也已被駁回。由此可見,在這場由康巴赫發(fā)起的“不粘鍋大戰(zhàn)”中,康巴赫始終未能占據(jù)上風。
針對上述終審判決結果以及后續(xù)是否會繼續(xù)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等問題,《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了康巴赫品牌負責人吳釩,但其表示,目前已不負責品牌工作,不太清楚相關情況。后在記者的追問之下,其又稱目前已離開康巴赫。
隨后,記者又輾轉多方與康巴赫CMO楊帥兵取得聯(lián)系,對于《國際金融報》記者提出的問題,楊帥兵表示目前還不便接受采訪。“具體信息請以浙江省高院判決文書為準,康巴赫的回復以官網和微博微信的信息為準”。
不過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目前康巴赫官網、微博、微信尚未對上述判決作出回應。
康巴赫高調宣戰(zhàn)
蘇泊爾迅速反擊
雙方的糾葛緣起于2019年10月21日《羊城晚報》刊出的一整版廣告。
廣告內容是一封感謝信,內容寫道“蘇白爾,感謝你,要不是你的模仿,無人知曉蜂窩不粘鍋原創(chuàng)發(fā)明者是我”,并附上了專利號,落款名是康巴赫。
兩天后,康巴赫正式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高調宣布,正式提起對蘇泊爾涉嫌侵權的訴訟,直指蘇泊爾當年新上市的某款產品涉嫌嚴重侵權使用德國康巴赫蜂窩不粘專利技術,并著重突出了“巨額索賠百億損失”八個大字,火藥味十足。
據(jù)彼時康巴赫方面披露的相關聲明,康巴赫擁有“一種不銹鋼或復合鋼的不粘鍋的制造方法”,是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并核發(fā)(專利號為ZL 2013 1 0089292.6)的一項發(fā)明專利,康巴赫簡稱該專利為“蜂窩不粘專利技術”。
康巴赫方面曾這樣表示,其是“蜂窩不粘專利技術”的專利權屬人,擁有絕對且唯一的生產、使用及銷售權。但蘇泊爾卻在未經康巴赫許可授權的情況下,盜用康巴赫“蜂窩不粘專利技術”,并圍繞該專利技術生產、銷售了一系列的侵權產品(包括但不限于蘇泊爾CC32JA1套裝),嚴重損害了康巴赫的合法權益。因此,其要求蘇泊爾立即停止侵權。
面對康巴赫方面的來勢洶洶,作為中國炊具行業(yè)首家上市公司,蘇泊爾迅速展開了反擊行動。
2019年10月23日,康巴赫新聞發(fā)布會召開當天,蘇泊爾即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現(xiàn)金人民幣300萬元提起訴前行為保全擔保,要求康巴赫立即停止可能影響蘇泊爾公司商譽的不當宣傳行為。
2019年11月21日,蘇泊爾正式提起訴訟,指控康巴赫前述行為構成商業(yè)詆毀,索賠1500萬元。
刪博、道歉、賠償
在經歷了漫長的一審、二審、終審之后,6月3日,此案的終審結果正式出爐。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定康巴赫商業(yè)詆毀成立。
判決書顯示,對于巴赫公司(康巴赫)辯稱其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系出于維護自身專利權,沒有商業(yè)詆毀的主觀故意,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判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商業(yè)詆毀,其判定標準是該行為是否屬于捏造、散布虛偽事實,對競爭對手的商業(yè)信譽或商品聲譽造成了損害。
據(jù)稱,虛偽事實既包括無中生有的編造,對真實情況的惡意歪曲,也包括不公正、不正確、不全面地陳述客觀事實的行為。特別重要的是,基于客觀存在的事實可分為真實、虛假和未定論三種狀態(tài),如果經營者對于未定論的事實,沒有客觀公允地表述其“未定論”的狀態(tài),而是故意將未定論的狀態(tài)作為已經定論的事實來進行宣傳散布,誤導公眾產生誤解,造成競爭對手商譽貶損,亦屬于捏造、散布虛偽事實的行為。
因此,浙江省高院判定康巴赫商業(yè)詆毀成立,并判決康巴赫方面進行刪博、公開道歉、賠償300萬元。
具體表現(xiàn)為,康巴赫方面應于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在《羊城晚報》A3版(整版)、“康巴赫官網”、“康巴赫官方微博”新浪微博、“康巴赫”微信公眾號刊登聲明,為蘇泊爾消除影響;于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浙蘇泊爾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
此外,康巴赫方面應立即停止傳播、編造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的行為,即立即刪除新浪微博平臺上“康巴赫官方微博”主持的“#感謝你蘇先生#”“#康巴赫的反擊#”“#康巴赫蜂窩不粘鍋宣言#”3個微博話題以及部分微博博主發(fā)布的相關微博內容。
《國際金融報》記者今日下午搜索發(fā)現(xiàn),目前微博上面的相關話題及內容仍未刪除,部分話題的閱讀量已過億。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商業(yè)詆毀案敗訴之外,康巴赫方面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也被駁回。
蘇泊爾方面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康巴赫訴蘇泊爾侵權的案子,在商業(yè)詆毀一審的時候就被駁回了。”
據(jù)記者了解,2020年11月1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2019年11月18日,康巴赫的上述涉案專利權部分無效,其在本案中所主張的專利獨立權利要求被認定為不具備創(chuàng)造性,涉案專利現(xiàn)處于效力不穩(wěn)定狀態(tài)。因此,法院駁回了康巴赫方的全部訴求。
廚具行業(yè)競爭升級
據(jù)了解,相較于蘇泊爾,康巴赫的創(chuàng)立時間并不長,于2012年才開始推出產品。
在品牌創(chuàng)立初期,康巴赫一直號稱是德國品牌,但實際上,康巴赫品牌炊具背后的運營者和商標持有人,是浙江巴赫廚具有限公司,其最大股東為法人周和平,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中國人。
家電行業(yè)分析師梁振鵬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從康巴赫自詡德國品牌,以“假洋鬼子”的身份欺騙消費者,到在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向蘇泊爾提起專利訴訟,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等幾方面來看,康巴赫是一家投機取巧心較強的企業(yè)。
在梁振鵬看來,“康巴赫此前大肆宣揚蘇泊爾侵權,將蘇泊爾告上法庭等行為均是一種典型的‘蹭名牌蹭熱點’的行為”。
不過,在產業(yè)觀察家洪仕斌看來,康巴赫上述舉動并非是碰瓷蘇泊爾。
洪仕斌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首先,作為一個新興品牌,康巴赫通過新興渠道已經在部分人群中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沒必要通過這種方式來提高知名度。其次,如果雙方真的懸殊較大,蘇泊爾認為康巴赫碰瓷,那么蘇泊爾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沒必要繼續(xù)通過打官司為對方做嫁衣,這一定程度上說明蘇泊爾是感受到了康巴赫方面對其帶來的威脅。
我國餐具、廚房行業(yè)發(fā)展至今,已經算是一個相對成熟的產業(yè),行業(yè)的發(fā)展也進入到一個多品牌紛爭的時期。事實上,蘇泊爾和康巴赫之間的訴訟大戰(zhàn)背后,折射的便是廚電行業(yè)競爭加劇。
“目前,廚電行業(yè)的競爭已經從原來的打廣告戰(zhàn)、價格戰(zhàn)、渠道戰(zhàn)、營銷戰(zhàn)這種低層次的、粗放式的競爭升級為現(xiàn)在的技術戰(zhàn)、專利戰(zhàn)、品質戰(zhàn)、創(chuàng)新戰(zhàn)等。”梁振鵬總結道。
那么,新競爭環(huán)境下,未來,廚電行業(yè)的制勝秘笈是什么?
洪仕斌直言,一方面是技術,另一方面就是渠道。
梁振鵬則告訴記者,未來,廚電行業(yè)的技術研發(fā)、專利創(chuàng)新、品質工藝的比拼應該放在核心首要位置,“這也是未來廚電行業(yè)乃至整個中國家電行業(yè)未來發(fā)展的主要方向和出路”。
在采訪的最后,梁振鵬還特別補充道,在家電領域,過去至今,一些不知名的中小企業(yè)為了快速打開市場,往往會從自己的品牌、血統(tǒng)、身份著手,將自己包裝成“假洋鬼子”,此類事件層出不窮。他指出,其實現(xiàn)在國產品牌的生產工藝、質量,至少在家電行業(yè)應該說是越來越成熟,產品質量都不會有問題。因此,他希望消費者一定要擦亮雙眼,不要去盲目迷信“假洋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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